九、作品能够独立于读者意识而存在吗?

——谈文学接受的主观定势

  长期以来,文学理论界有一种传统观点:认为文学作品是一种“自在之物”,是可以完全独立于接受者(读者)而存在的自满自足的客体和客观认识对象。他们认为,作品包含了接受的前提与结构,作品的总体形象、含义和价值是它本身所固有的,是超越时间和空间并永恒不变的;而文学批评与研究则必须排除一切主观或心理因素,这样才能获得“纯客观的科学性”,因为任何主观心理因素都有损于作品的“绝对独立性”,妨碍人们正确地、客观地理解和判断作品。

  针对以上观点,我想提出两个问题出来讨论:(1)作为接受(审美)对象的文学作品能够完全独立于接受主体(读者)而存在吗?(2)在文学接受过程中,能够完全排除一切主观或心理因素而获得“纯净的作者原始意图”吗?澄清了这两个问题,对文学接受的主观定势自然也就更加清楚。

注:该图系亚马逊网站《文心雕龙》英文版(The Literary Mind and the Carving of Dragons)一书的封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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